本人于2021年12月6日与青岛云森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签署实习协议,担任运营工作。公司规定当月店铺运营费若能在次月五日前要到服务费,便算入次月的工资一同发放。本人在2022年2月完成相应的工作并提出离职
深圳路和合肥路路口渠化后的道路标识标线仍为双黄线,前期建议改为可提前调头的虚线和实线的形式,但截至目前仍为改正。
反应问题如下:1,沙盘显示幼儿园在地块中部位置,实际却是幼儿园紧靠住宅楼;“一切以实际交付为准”这句话,不管当时有或没有,这句话都不合理,因为有了这句话,商家就可以为所欲为,不受任何限制;2,容积率、